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徐康、沈志浩律师收到了驻昆山市人民法院的苏州市吴江区苏园民商事调解中心的表扬信,来信高度赞扬了两位律师在一起民商事纠纷调解中的卓越表现。

本案系一起计算机软件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前沿技术标准,争议焦点在于“软件功能验收标准”问题,原告主张软件标的已实现功能,而被告则抗辩未达到商用标准并提出反诉,双方针锋相对。
徐康、沈志浩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检索了类案判决和技术标准,预判未来诉讼中将面临司法技术鉴定,被告预支的鉴定费用成本可能远超争议金额。徐康、沈志浩律师通过调解员向原告释明案件的诉讼成本风险促进双方让步。

调解谈判过程中,徐康、沈志浩律师不生搬法条,结合技术知识进行抗辩。徐律师不时转换角色,从对抗转为中立,又不时换位思考站在原告立场分析利弊,促使双方矛盾迅速缓解,最终当场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调解历来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它不仅需要事实基础和法律原则的理性,也需要调解技巧、方式方法的温情。此封表扬信是对徐康、沈志浩律师为代表的名仁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情怀的高度肯定。

未来,名仁律师在办案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守“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执业初心,以专业能力融合社会责任,以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