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
我所商标注册成功
2010-12-28  阅读量:169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我所商标于2010年11月14日正式注册成功。

  我所标志外观构成与理念,以汉字为基础创意点,结合律师行业的特征,用艺术手法表现企业的厚重感。借用文字的变形,把“名”、“仁”二字巧妙镶嵌组合;以及书本的造型,予人直观快速识别、记忆企业,并寓意企业的研究力和理智性。整体的标志把名仁企业的名称、行业属性直观传达,同时展现权威性、条理性,以及以人为本的中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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