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名仁多功能厅会议室。
和煦的春风从窗外吹入,此时我所法学博士胡康律师正在和青年律师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法律培训和交流学习。事务所合伙人朱建军律师、陈晔律师也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培训主题是诉讼代理经验和技巧分享,胡康律师主要围绕以下四个环节进行讲述:一、当事人接待与诉讼方案的论证;二、诉状草拟的要点;三、法庭调查阶段的要点;四、法庭辩论的要点。
第一个环节,胡康律师介绍了当事人委托阶段谈话笔录的要点,以及诉讼方案的论证。他表示,律师应对案情和证据进行初步分析,并拟定诉讼方案,但需告知诉讼风险,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不构成对诉讼结果的担保或承诺。
第二个环节,胡康律师简明扼要的解释了关于诉状草拟的要点应以案由为中心。他认为诉讼主体的选择应贯彻谨慎合法的原则,并以一起被驳回起诉的案件作为警示,重点介绍了以下三个问题:(1)隐名代理中的原告主体资格;(2)法官绕开律师对委托人单独做笔录应当如何处理?(3)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和数量。
第三个环节,胡康律师就宣读诉状、答辩阶段、举证和质证阶段的代理要点做了讲解,并以一起自己代理的丹阳法院审理的被告案件,与各位在座的青年律师分享了心得和诉讼经验。他认为诉讼请求的明确与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在答辩阶段律师需要事先与当事人就证据原件进行确认,并对开庭中法官作出的诉讼引导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分析。法官的庭审提问与案件走向密切相关,法庭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律师代理的方向。
第四环节,是法庭辩论的技巧与智慧,胡康律师认为辩论的目的是说服法官,而非与对方论战。辩驳对方也是为了让法官采信自己。如需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充证据,律师必须在开庭笔录中明确提出并记录在案。胡律师提醒青年律师应当每个案件在开庭后要提交书面的代理词,代理意见既要充分阐述,也要简明扼要,让法官一目了然。
最后, 胡康律师以一起自己代理的案例和青年律师进行互动,青年律师踊跃提问,积极讨论,气氛热烈。胡康律师对他们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胡康博士以自己多年积累的法律实战经验和青年律师进行了分享,期待能够帮助青年律师尽快成长起来。青年律师也表示要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能力,努力实现律师的价值追求和社会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