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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武律师代理再审案件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
2026-04-21  阅读量:15

近日,我所王凤武律师历经5年代理的一商事再审案件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再审判决撤销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直接改判支持委托人诉讼请求,是司法实践中少有的通过再审监督程序直接改判胜诉的典型案件

2018年5月,委托人向被申请人购买纱线,委托人发现交付色纱有质量问题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款。被申请人抗辩双方买卖白坯纱法律关系且完成交付,一、二审法院均以白坯纱买卖合同已经履行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王凤武律师接案研判后,迅速制定再审代理方案。经阅卷后发现本案主要证据基本已在原两审中穷尽举证,王凤武律师预判在再审改判率较低的司法环境下,必须从原审材料里挖掘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和信息,组成新的证据清单,促使再审法官对原判产生合理的疑问,争取通过庭审进一步查明真相。

经梳理原审证据,王凤武律师认为谁委托染厂染色是决定本案定性的关键,并发现了委托人向被申请人发出了染色指示,以及可证明被申请人委托的染厂染色等有利证据和事实。

穿透全案证据,王凤武律师分析认为,委托人与被申请人已然建立色纱定作合同关系,而非白坯纱买卖关系。王凤武律师及时将梳理的有利证据及时提交法庭,并多次与再审法官电话沟通,表达色纱定作合同关系观点的同时,重点强调原判定性错误。

归纳诉辩争议焦点,王凤武律师聚焦争点是色纱定作合同关系还是白坯纱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同法律关系关联不同的案情故事,佐证越多、更符合交易习惯的故事,将极可能被法官采纳而胜诉。

在庭审辩论环节,王凤武律师提请法官重点关注染厂染色加工系由谁委托,从梳理的有利证据正面论证双方构成色纱定作合同关系,以及被申请人委托染厂染色加工更符合交易习惯,并通过强调被申请人证据与客观证据矛盾,证明力较弱,侧面瓦解了被申请人的主张。

再审庭审后,王凤武律师及时提交了针对性的多份代理词,总结和补强了代理意见。最终高院判决,认定王凤武律师上述论证和对色纱定作合同的证明力达到了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采纳了王凤武律师的观点,改判被申请人向委托人返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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